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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北京8家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
中工网讯(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陈丹丹)8月14日,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,北京8家中基层法院分别设立了两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,标志着北京法院三级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全部挂牌成立,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。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安凤德表示,专门机构建设是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与前提基础,实践证明,科学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,对法院推动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重大。
数据显示,2021年至今,北京法院每年收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约900件。其中,刑事案件约150件,民事案件近600件,行政案件150余件,案发区域集中在河湖库区、远郊山区和山川接壤区等野生动物、林木集中区域。从案件类型来看,民事案件以因噪声污染、建筑垃圾堆放引发的侵权纠纷等为主。
据介绍,当前环境资源案件审理难度加大。既有环保法规大多针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,针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较少,客观上导致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法律依据不足。同时,涉及碳汇交易、节能减排等气候变化类案件以及绿色金融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类型案件,因其技术性高、专业性强,审理难度较大,多需借助生态环境司法鉴定解决专业问题。
针对上述问题,法院积极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,推动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,贯彻预防性司法保护理念,形成了一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环境资源审判经验。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,法院创造性地适用“整体保护”“间接损害”原则,依法支持了行政机关对在长城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决定,维护了长城整体风貌。
来源:中工网-工人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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